“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在12月8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针对近年来趋于活跃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做出上述表态。
孙天琦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国家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3家移交公安机关。
孙天琦在发言中再次强调,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此前针对频繁曝出风险和金融骗局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监管部门已部署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的情况。
所谓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是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据了解,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已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对此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包括须申请牌照方可经营、限定杠杆率、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严格客户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
但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根据1994年证监会、外汇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知,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孙天琦介绍,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另一种则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
“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孙天琦称。
孙天琦还表示,监管部门还发现其他提供类似非法跨境服务的行为,如居民境外购房、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以及居民通过互联网、APP等参与境外赌博、赌球。
他指出,居民境外购房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政策不支持,如涉及违规操作,将会予以重罚。
孙天琦认为,目前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在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中长期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他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他进一步指出,要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